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

好心做壞事

>>政府在污水處理政策上 ,根據用者自付原則 , 以耗水量的百份比來徵收排污費 , 本人舉腳贊成 。
>>眾所週知 , 政府在我們日常的食水中加入氟 , 目的是令市民在飲用食水同時有效地防止蛀牙 , 但據我自己的實際情況是我家中飲用的是蒸溜水 , 洗衫不需要氟 , 洗澡洗面洗手不需要氟 , 洗碗煮飯不需要氟 , 打掃地方不需要氟 , 刷牙使用的牙膏氟含量 , 一定比一杯水中的氟要多和更有效 , 基本上我使用的食水是可以不需要加入氟 , 按照政府用者自付的原則 , 是否可將我的水費下調 ?
>>當然這是個鑽了牛角尖和不設實際的要求 , 其實我只是想帶出按照以上我們用水的比例和效益 , 是否會浪費資源和變成了污染的源頭 ? 這盤古初開一貫的做法是否已不合時宜 ?

沒有留言: